“感謝法院一直沒有放棄我的案子,這十幾年你們付出太多了。”日前,申請執行人余麗娟(化名)在與法官的通話中,聲音哽咽表達感激之情。
一起歷時十幾年、幾經波折的交通事故賠償積案也終于塵埃落定。
飛來橫禍 判決落地難履行
時間回溯到2013年春節后,江西贛州的余麗娟結束了與家人團聚的時光,乘坐摩托車返回廣東汕頭務工。在途經梅州時,一輛重型半掛車疾馳而來,將余麗娟撞倒在地。
這場飛來橫禍給余麗娟和她的家庭帶來了重創,車禍導致的骨盆多發骨折讓她的下半身幾乎癱瘓,丈夫不得不放棄工作留在家中照顧她,家里還有4個未成年的孩子,頓時整個家被陰霾團團籠罩。
事故發生時肇事司機屬于履職行為,肇事牽引車及掛車均購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險,經梅江區法院一審和梅州中院二審審理,判決保險公司賠付77萬元,牽引車所屬公司、掛車所有人韓某共同賠償30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保險公司如期履行賠償義務,但運輸公司和韓某的賠償款卻遲遲不見,2014年10月,案件由梅江區法院立案執行。
然而,電話聯系不上,兩名被執行人又遠在1800公里之外的河北,當年的執行系統尚未實現全國聯網。
回想起余麗娟丈夫一臉的愁苦,執行干警決定,踏上北上的列車,尋找消失的被執行人。
“同志,你們找的這個人早就不住這里了。”
在四處尋訪韓某幾天后,當地社區工作人員的話讓執行干警的心沉到了谷底。而運輸公司經過幾次工商變更登記,注冊地址早已失效,實際經營場所更是無從查起。
最終,只能先凍結劃扣運輸公司賬戶的一萬多元,因沒有查到公司和韓某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一波三折 房產拍賣又受阻
時間一年年過去,執行干警已經換了一批又一批,但對兩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的定期查詢,已經成了執行局雷打不動的“規矩”。
“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了!”
在2020年的一次例行查詢中,轉機出現了。彼時全國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已經趨于完善,執行干警在系統中查到韓某在石家莊辛集市有一套房產,馬上委托辛集法院對該處房產進行查封。
時隔9年,執行干警再次踏上前往石家莊的列車。
可他們按照產權登記的地址找了兩天,卻始終找不到這套房產的所在之處,就連當地房產中介都表示沒有聽過這個小區的名字。干警們只好來到辛集法院尋求協助。
“巧了,我就住在這個小區。”一位辛集法院的干警脫口而出。原來,小區在建成后就改了名字,產權證上登記的還是舊稱,難怪在當地鮮有人知。
在辛集法院的協助下,執行干警對該處房產張貼了執行公告,房產進入司法拍賣程序。可是司法拍賣并不順利,韓某名下的房產經一拍、二拍和變賣程序均無人出價競買,執行再次陷入了僵局。
“法官,保險公司的賠償款已經花光了,我實在等不起了,我申請用這套房子抵債,行嗎?”在一次電話回訪中,余麗娟的聲音充滿了疲憊和懇求。
合力攻堅 十年積案終化解
房子遠在石家莊,“以物抵債”顯然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只有促成主動履行,才能更快解決余麗娟的困境。執行干警委托辛集法院協助調查,幾經周折取得了韓某的聯系方式。
“法官,這套房子是我唯一住處,能不能再等我想想辦法。”在電話里,韓某一直采取迂回戰術,幾次之后再不接聽電話。
“必須再去一趟石家莊!”
執行干警第三次奔赴石家莊。這一次出行,他們事先聯系了辛集法院,制定兩地法院聯合執行方案。
“如果拒不執行這筆賠償款,我們將依法強制騰房,按照法律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面對兩地執行干警的威懾,韓某終于意識到自己的“拖”字訣不管用了。
與此同時,執行干警也在積極做運輸公司的工作。在案件恢復執行后,梅江區法院果斷將運輸公司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歷任法人代表李某、張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2024年年底,執行干警接到了李某的電話。“我只是個‘掛名’的,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王某。”李某稱自己只是曾經的員工,并表示愿意將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約出來談談。
在李某的協助下,執行干警與運輸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王某見了面。在執行干警的釋法析理和耐心溝通下,王某表示愿意承擔責任。
兩地法院執行干警聯合上門向被執行人釋法析理,促成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最終,在兩地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余麗娟與被執行人韓某、運輸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兩名被執行人積極籌措資金,一次性向余麗娟付清了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
跨越十個寒暑、奔襲一萬多公里,這場尋找消失的被執行人征途,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梅江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