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梅州168網友爆料,近日,興寧有人因為感情、金錢的事,引發矛盾糾紛,大吵大鬧了起來,先來看看當事人怎么說的……
女方 網名 天**平稱:
那時就跟他說了,我借你的,我借錢給他,到時候你不論是什么關系,是朋友什么關系,情人關系什么關系的,你要還給我說好好好,你放心,你放心,我按手印,我按電話號碼寫身份證號碼,哎,叫你老公的電話號碼要發打過來,什么什么都可以,那時候我是相信他這樣說的話應該不會騙你,所以才會上當。
男方 網名 小**(**龍獅團):
不用理她,去年了月份抖音認識我,特意東莞跑回來帶著她小孩過來我這里舞獅,對我一見鐘情,她自己所謂的為了我去離婚,然后在我身上砸了10幾萬,40幾歲的老女人,充當富婆。后面我跟她合不來沒有在一起,現在就因愛成恨,說我欠她10幾萬)讓我寫下欠條...
報派出所都幾次了,說我詐騙。派出所不受理,讓她去法院起訴,她現在就開始發狂了.....讓她鬧,不管她
從現有資料上看,目前,女方表示男方是借的錢,拖著不還,還有欠條;男方表示女方當時是一見鐘情,后在一起,花了10幾萬在自己身上,后因愛成恨,逼著寫下欠條…
感情的事,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希望雙方能好好冷靜地處理。
小編認為,有欠條的情況下,從法律層面上講,男方肯定是要還錢的了。對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