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啟用電子監控設備的公示
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優化道路通行環境,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決定在梅江區內啟用1套電子監控設備,現將電子監控設備設置地點及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公示告知如下:
公示期: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止,公示結束后將對上述路段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錄入、處罰。
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