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創業擔保貸款工作,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加大對初創企業和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5號)規定,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面向全社會公開遴選興寧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業務經辦銀行,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內容
在本市范圍內擇優遴選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業務經辦銀行,承辦興寧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業務工作。
二、遴選銀行資格條件
(一)申請人應當是在興寧市域內注冊并依法設立總行或分行,且具有《金融許可證》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和民營銀行。
(二)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且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各項經營指標健康穩定,內部管理機制健全,能夠提供面向個人和小微企業的經營類信貸產品,經營穩健,普惠小微貸款不良率達到監管標準。
(三)申請人自愿遵守國家和省市創業擔保貸款規定,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做好貸款、貼息及基金運營等各項業務管理,并接受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必須配備辦理信貸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保證專人專責。
三、報名材料
(一)營業執照(分行機構以及申報主體)(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金融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申報主體);
(四)機構簡介(成立時間、主營業務、人員配備情況、網點設立情況、經營狀況、安全性指標、規章管理制度等);
(五)個人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的詳細介紹。
以上材料提交裝訂成冊的復印件一式三份(復印件需用A4紙),并加蓋機構公章。
四、遴選程序
(一)資格審查。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根據遴選資格條件,對遴選對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
(二)評審并確定遴選銀行。公開遴選的評審由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評審采取綜合評分方法,按最終得分從高到低排出名次,將根據評審成績確定一家遴選銀行。
(三)公示。按要求在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簽訂合作協議。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地點:興寧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3樓就業指導股
(二)報名時間:2025年9月18日-9月25日(5個工作日)
(三)聯系人:高威;聯系電話:0753-3320402
(四)受理單位: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